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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獎學金 即起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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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【本刊訊】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一○六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,自即日起至十一月一日止(以郵戳為憑),凡符合條件者,請逕洽各就讀學校申請,由校方驗證核章函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 申請對象: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、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(四、五年級)、大學部、研究所(博、碩士班)等在學學生(不含公費生、重修生、延修生、延畢生、進修部、在職進修生、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),並具有下列身分者:
 研究生: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分之子女(含榮民遺眷子女)。
 大學生及專科生:凡榮民(遺眷)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(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)、生補費、贍養金,且未任職公務機關(構),或任職上述單位,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。
 獎勵名額與獎學金額度:研究生每校一名,每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。大學生每校一名,每名新臺幣一萬元。專科生每校一名,每名新臺幣八千元。 有關申請資格、申請手續、檢附資料等詳細資訊,請至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網站查詢,網址:http://www.lmcf.org.tw/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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